教师10万免息贷款介绍
为支持和吸引优秀教师投身基础教育事业,国家出台了教师10万免息贷款政策。该政策面向在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西藏自治区任教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发放10万元免息贷款,教师毕业后到县及县以下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且任期满5年,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不还本付息。
是否可以再提教师10万免息贷款
目前,教师10万免息贷款政策仅允许首次申请,教师只能申请一次该贷款。因此,已经申请过该贷款的教师不能再提出申请。
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实施教师10万免息贷款补偿机制的通知》(教财〔2019〕1号)规定:
贷款申请人应为在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西藏自治区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贷款申请人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在任教地区工作满1年。
贷款期限为5年,贷款发放时一次性支付到贷款申请人账户。
贷款申请人毕业后到县及县以下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并任期满5年,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不还本付息。
贷款申请人未达到任期5年的,应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注意事项
教师10万免息贷款是一项惠民政策,教师应珍惜机会,合理使用贷款资金,支持自己和家庭的发展。需要提醒的是,教师应注意以下事项:
贷款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虚假填报经核实后将不予发放贷款。
贷款申请人应按时还本付息,如不按时还贷将影响个人征信。
贷款申请人应妥善保管贷款合同及相关资料,以便日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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