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贷第三次开庭
易通贷第三次开庭于[日期]在[开庭地点]举行,此次开庭主要审理易通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
庭审焦点
此次庭审的焦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易通贷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易通贷是否具有集资诈骗的主观故意
易通贷高管的责任认定
开庭经过
开庭当天,公诉方出示了证据,包括易通贷的财务报表、借款协议、宣传材料等。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答辩,否认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指控,并辩称易通贷的经营活动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
庭审中,公诉方和辩护方围绕案情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双方各执一词,法庭就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评议。
开庭结果
经过两天的审理,[日期],法院对易通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易通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并具有非法占有投资款的故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法院依法判处易通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多名高管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后,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表示将提起上诉。
案件意义
易通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是一起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对维护金融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该案的判决表明,司法机关对非法集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凡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
此案也提醒投资者,在进行任何投资前,应认真甄别投资项目的合法性、正规性和风险性,切勿被高额回报所蒙蔽,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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