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小微贷款统计口径:最新详解
普惠小微贷款统计口径是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为规范和统一普惠小微贷款统计工作而制定的准则,旨在准确反映普惠小微贷款业务的规模和状况。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普惠小微贷款统计口径(试行)》的通知》,对普惠小微贷款的统计口径进行了全面修订。最新统计口径如下:
贷款对象
普惠小微贷款是指发放对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的贷款。其中,小微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且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是指从事工商业经营,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自然人;小微企业主是指在小微企业中持股并实际参与经营管理、年收入小于小微企业营业收入10%的自然人。
贷款用途
普惠小微贷款应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小型设备贷款和信用贷款等。不得用于购房、炒股、投资等非生产经营性支出。
贷款规模
普惠小微贷款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小额普惠小微贷款是指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普惠小微贷款。
贷款利率
普惠小微贷款利率应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和风险水平合理确定,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贷款机构不得收取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费用。
贷款期限
普惠小微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但经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小额普惠小微贷款期限灵活,一般不超过3个月。
风险管理
贷款机构应加强普惠小微贷款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贷前调查、贷中检查和贷后管理制度,有效识别和控制贷款风险。并根据普惠小微贷款的特征,采取适当的风险缓释措施。
信息披露
贷款机构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普惠小微贷款统计数据,包括贷款余额、贷款户数、平均贷款规模等,并对普惠小微贷款业务进行真实、准确的信息披露。
统计范围
符合普惠小微贷款统计口径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小贷公司等发放的贷款。但下列贷款不属于普惠小微贷款:
对公户贷款
大型企业和小微企业集团实际控制的小微企业贷款
用于非经营性支出的贷款
违规发放的贷款
普惠小微贷款统计口径的最新详解有助于规范和统一金融机构的普惠小微贷款业务统计工作,为政策制定、风险监管和行业发展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并促进普惠金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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