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细则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细则,是规范和管理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行政法规,保证贷款安全和正常运转,维护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用于下列用途: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购买自住住房车位;
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
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或有效的居住证;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以上;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li>有符合贷款要求的住房;
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共同还款人一般为借款人配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缴存时间、缴存额度、还款能力、住房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以下限额:
首套房: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二套房: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由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协商确定。贷款期限不同,还款方式不同,借款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和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的利率浮动幅度共同确定。具体利率以贷款时点为准。
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借款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贷款手续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贷款机构审核后,可发放贷款。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