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公积金贷款是使用职工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向职工个人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职工购房、建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
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
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分为以下三类:
-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自开户起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缴存基数按照规定缴纳。
- 已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原贷款结清或已注销满两年,且申请新贷款时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缴存基数按照规定缴纳。
- 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但有连续缴存记录:自恢复缴存起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恢复缴存时缴存基数按照规定缴纳。
家庭收入水平
家庭收入水平指申请贷款人及其配偶(未婚人士指本人)最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和奖金收入之和。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如下:
-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3倍,且不超过房屋价值的80%。
- 已申请过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2倍,且不超过房屋价值的70%。
- 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但有连续缴存记录: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2.5倍,且不超过房屋价值的80%。
贷款额度计算举例
示例一:
职工小明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家庭收入为10000元,购买的房屋价值为50万元。
贷款额度:10000元 × 3倍 × 0.8 = 24万元
示例二:
职工小红已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家庭收入为12000元,购买的房屋价值为60万元。
贷款额度:12000元 × 2倍 × 0.7 = 16.8万元
注意
以上贷款额度仅供参考,实际贷款额度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建议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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