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调整新规详解
民间借贷,是指民间个人之间通过借条、欠条等形式进行的借款行为。民间借贷利率的合理调整,对于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至关重要。
利率上限调整
2020年8月20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其中对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进行了新的规定。
根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目前,一年期LPR为3.85%,因此,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15.4%。
利率保护
新规还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上限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借款人已支付超过利率上限的利息的,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超出部分的利息。出借人拒不返还的,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利率调整的意义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调整具有以下意义:
规范市场秩序:明确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防止高利贷泛滥。
保护借款人利益:利率上限的调整,对借款人具有保护作用,防止借款人因高利贷而陷入债务危机。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合理调整利率,既能保证借款人的利益,也能促进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实体经济的稳定增长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仅调整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不影响既有的民间借贷合同。
对于在《规定》施行前已经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如果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新规规定的利率上限,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已支付的利息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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