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最新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民间借贷利率的最新规定如下:
合同约定的利率
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此利率的部分无效。
无约定利率
民间借贷双方未约定利率的,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超额利息处理
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上述规定的,属于无效部分。超额利息部分不予支持。借款人已支付的超额利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法院审理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对借款利率是否超过规定标准的,应依法进行审查。超过规定的部分,法院将不予支持。
其他规定
《规定》还明确了以下内容:
民间借贷的利率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利息支付方式由借贷双方约定。未约定利息支付方式的,按照每月支付一次计息。
民间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借款人有权提前偿还借款。提前偿还的,出借人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意义
此项新规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也有助于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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