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一免责条款含义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中的免责条款是指,出借人以其财产担保的民间借贷,借款人可以免除还款责任的条款。
免责条款的边界
司法解释一规定的免责条款边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条
出借人的财产担保
免责条款仅适用于出借人以其财产担保的民间借贷。财产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和保证。
第二条
出借人不能免除主要债务
免责条款仅免除借款人对借款本息的还款责任,不能免除借款人对出借人其他债权的履行责任,如违约金、利息等。
第三条
借款人必须履行担保合同
借款人免除还款责任后,仍需履行担保合同的义务。若借款人未履行担保义务导致出借人遭受损失,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免责条款的适用情形
司法解释一规定,免责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形:
第一条
出借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出借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借款人可以免除还款责任,但仍需履行担保合同义务。
第二条
担保财产丧失或者灭失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借款人原因导致担保财产丧失或灭失,借款人可以免除还款责任。
限制免责条款滥用
为了防止免责条款被滥用,司法解释一做出以下限制:
第一条
出借人不得恶意行使免责权利
出借人不能故意损害或者处理担保财产,导致担保财产丧失或灭失,从而逃避借款人还款责任。
第二条
借款人不得恶意利用免责条款
借款人不能故意造成担保财产丧失或灭失,从而逃避还款责任。
第三条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不适用司法解释一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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