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收取规定
法律依据
民間借贷利息收取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
利息限制
1. 法定利率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利率不明确的,视为没有约定利息,适用法定利率。法定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
2. 超出法定利率的利息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定利率,但不超过法定利率的四倍时,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3. 超出法定利率四倍的利息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定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出借人不能以借款人为履行债务不当行为为由主张高于法定利率四倍的利息。
利息计算
利息自借款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借贷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利息以一次性计算;按期还本付息的,利息以各期借款金额乘以各期利息率计算。
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定利率的四倍。
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质押或者保证。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出借人对借款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借款人破产清算时,出借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风险提示
民间借贷存在一定风险,出借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事项。
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降低借款风险。
定期催款,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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