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时效的最新规定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时效做出了新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 188 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适用范围
《民法典》第 188 条的规定适用于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对于在此之前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仍适用《合同法》第 208 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则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时效中断与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时效中断,中断期间不计入时效期间:
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履行债务的
债务人承认债务的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
债权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如果诉讼时效中断,则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的情况。在时效中止期间,诉讼时效不计算。根据《民法典》第 192 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
当事人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的
在战争期间或者军事管制时期
如果诉讼时效中止,则从中止原因消除时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超过时效后诉讼请求是否有效
如果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对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时效:
债权人在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债务人在时效期间故意隐瞒债务的
人民法院延长诉讼时效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两年后,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仍将被驳回。
最长时效为三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为三年。即使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延长诉讼时效,也不得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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