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发生的争议。借貸案件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相关的案由主要包括:
借款合同纠纷,如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等;
抵押担保合同纠纷,如抵押人未依约处分、使用抵押物或抵押权人未按约定处置抵押物等;
保证合同纠纷,如保证人拒不担保或担保人未依约履行担保义务等;
质押合同纠纷,如质物权人在质物价值范围内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与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发生冲突等。
如何民事起诉
要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当事人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中应写明以下内容:
起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应当写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依法作出具体裁判的请求,如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支付利息、承担违约责任等;
事实和理由,即陈述原告与被告之间发生的借贷纠纷的基本事实,并提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证据清单,即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材料清单,如借款合同、还款记录、通话录音等。
起诉状应当由原告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院受理起诉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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