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规定25条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民间借贷规定25条”),对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新规共25条,全面规范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利率认定、诉讼时效等问题,对于保障民间借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解读
1. 合同效力: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条件、无效情形和可撤销情形。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利率认定: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了限制,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LPR的4倍”)。超过部分无效。
3. 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疑难解析
1. “四倍LPR”如何计算?
四倍LPR是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由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公布。例如,截至2023年3月,一年期LPR为4.65%,则四倍LPR为18.6%。
2. 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四倍LPR,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已支付超出部分利息的,可要求返还。
3. 超过诉讼时效的借贷纠纷?
超过诉讼时效的借贷纠纷,借款人有权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将不再受理该纠纷,借款人无需偿还债务。
适用范围
民间借贷规定25条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包括以现金、转账、借条等方式形成的借贷关系。但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 商业性借贷:企业之间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借贷。
2. 消费性贷款: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向个人发放的贷款。
3. 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向社会公众发放的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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