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概览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指,借款人超过一定期限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张权丧失的期限。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明确规定,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诉讼时效期限。
书面借据或合同的诉讼时效
对于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自第三年到期之次日起,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
无书面凭证的诉讼时效
对于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自第二年到期之次日起,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
中断和中止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诉讼时效会中断或者中止。
中断
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履行义务
债权人主张权利,包括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提出书面催款通知
债务人逃跑、躲藏
中止
债权人或债务人死亡,且继承人、受遗赠人尚未确定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中断和中止后,诉讼时效的期间从中断、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仅适用于民间借贷纠纷,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国家之间的借贷
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
企业之间的借贷
票据行为中的借贷
担保合同中的借贷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是一种消极权利,债务人可以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但不得主动提起诉讼主张诉讼时效消灭债务人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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