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合法借贷利率的最新规定
贷款利率上限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过该利率的,超过部分无效。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应为年利率。贷款人不得通过分期、拆分借款、收取利息等方式变相提高利率。
自然人与法人利率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特殊情况
在借款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借贷双方可以商定高于《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的利率:
借款人有权处分抵押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特定财产的;
借款人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
借款人为社会扶贫项目或者其他公益项目的。
举证责任
当民间借贷利率超出合法上限时,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利率合法。
法律后果
超过民间合法借贷利率部分的借贷合同无效,债权人不得要求借款人偿还超过部分的利息。
相关规定
除了《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外,下列法律法规也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了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中有关利率计算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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