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管理的通知》,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细则如下:
贷款额度调整
永州地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首套房30万元,二套房20万元;
最低额度:首套房5万元,二套房2万元。
贷款期限调整
永州地区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首套房20年,二套房15年。
贷款利率调整
永州地区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其中首套房按照当日首套房利率减30个基点,二套房按照当日首套房利率加10个基点执行。
公积金提取调整
永州地区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可按月或按季度提取冲还借款本息,提取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
贷款使用范围调整
永州地区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在本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二手商品房或者自建住房。
贷款申请条件调整
申请永州地区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在本市拥有有效的户籍或居住证;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等。
此外,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冲还借款本息、偿还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公积金贷款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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