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1. 申请前准备
确认已缴纳抚州市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2. 提交申请
到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3. 受理审核
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意见书》
4. 银行放款
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书》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银行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江西抚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 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缴纳满6个月及以上的抚州市公积金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所购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2. 住房条件
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宅或二手房
二手房须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并取得房屋产权证
所购住房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3.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缴存余额、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4.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利率执行
利率水平根据贷款期限、信用状况等因素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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