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积金利率出台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规定的要求,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的住房信贷成本,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出台了关于调整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沈住公发〔2023〕2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进行调整。
调整前后的利率变化
调整前,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首套房贷款利率为2.75%,二套房贷款利率为3.25%。调整后,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至2.6%,二套房贷款利率下调0.1个百分点至3.15%。
根据本次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LPR)之间的利差进一步缩小,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的贷款成本负担,促进住房消费。
适用范围
此次调整的利率适用于2023年3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新发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发放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变。对于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且正在还贷的职工,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对购房者影响
对于购房者而言,本次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以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为例,调整后,首套房每月还款额将减少约24元,二套房每月还款额将减少约16元。虽然减幅不大,但长期来看,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缓解住房消费的资金压力。
注意事项
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了解最新的贷款利率政策。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热线或前往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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