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解读
基本要点
沈阳小额贷款管理办法是沈阳市政府为了规范小额贷款行业,保护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经营规则、监管措施等内容。
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业务范围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向借款人发放信用贷款;
向非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
办理贷款担保业务;
办理经济咨询、信用调查等与小额贷款业务相关咨询服务。
经营规则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以下经营规则:
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5%;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4倍;
严禁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放贷款;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控制贷款风险。
常见问题解答
问:小额贷款公司是否需要报经监管部门批准?
答:是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经沈阳市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设立。
问: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个人发放贷款吗?
答:可以,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借款人发放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
问: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有没有限制?
答:有,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4倍。
问:小额贷款公司如何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答: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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