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金中心公积金贷款
沪金中心公积金贷款是上海市居住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上海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专项用于职工购买中心城区的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该贷款具有较高额度、较低利率、较长贷款期限等优势。
贷款条件
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上海市户口或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
申请人及配偶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
最高可贷贷款额度为400万元
具体贷款额度以借款人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还贷能力、房屋价值等因素确定
贷款利率
当前贷款利率为3.25%
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为30年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
使用范围
购买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包括二手房和新房)
不得用于购买商住两用房、别墅、豪宅等非普通商品住房
办理流程
1. 申请贷款
申请人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理平台或窗口办理贷款申请
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
2. 审核材料
上海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需要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收入情况、房屋情况等进行核实
3. 审批贷款
上海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报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审批通过后,上海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发放准贷函
4. 签订合同
申请人与上海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需要明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
5. 发放贷款
贷款合同签订后,上海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将贷款发放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申请人可使用贷款购买住房
6. 办理抵押
申请人购买住房后,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上海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将作为抵押权人对住房进行抵押
还款方式
滬金中心公積金貸款採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即每期還款額固定,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隨著本金減少,利息會逐漸減少。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否则会产生罚息
申请人在贷款期间,不得擅自转让或出售住房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贷款的各项费用,包括贷款手续费、担保费、抵押费等
以上是沪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贷款条件、办理流程、还款方式等以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上海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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