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积金续缴要求
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泉州公积金贷款续缴有明确的要求,具体如下:
贷款期间内续缴
在公积金贷款期间,贷款人应持续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原因导致中断缴纳,贷款人需及时向单位申请补缴。若因个人原因中断缴纳,贷款人应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续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足额续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按照贷款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贷款结清后续缴
贷款结清后,如果贷款人仍在原单位工作,需继续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若贷款人已离职或单位已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可自行选择是否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享受相应的福利政策,如公积金贷款优先权、住房补贴等。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将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续缴规则
泉州公积金续缴的具体规则如下:
续缴金额:每月缴纳金额不得低于原来贷款时规定的月缴存额;
续缴方式:可通过单位代扣代缴或个人自行缴存;
续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续缴证明:续缴完成后,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续缴证明材料,如工资单、银行转账凭证等。
逾期续缴处理
若贷款人未按规定续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贷款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催缴、罚息、暂停贷款、提前收贷等。贷款人应及时了解相关规定,避免发生逾期续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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