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简介
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新政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支持职工购房需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为职工提供更优惠的购房贷款条件。新政的主要内容包括:
贷款额度提高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新政前,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首付比例降低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家庭无住房的职工,最低首付比例从30%降低至20%。新政前,最低首付比例为30%。
贷款利率下调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调整后首套房利率为2.6%,二套房利率为3.1%。新政前,首套房利率为2.75%,二套房利率为3.25%。
还款期限延长
最长还款期限从30年延长至40年。新政前,最长还款期限为30年。
组合贷款比例调整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调整为90%。新政前,最高比例为80%。
扩大受惠范围
新政将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扩大至职工家庭购买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市更新等改造项目中的安置房。
贷后管理优化
新政优化了贷后管理流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提高贷款放款效率。
具体申请流程
符合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申请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线下服务网点进行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职工先向所在单位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单位对职工申请进行审核,并报送至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申请进行审批。
4. 审批通过后,职工与公积金贷款发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5. 公积金贷款发放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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