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浙江省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根据借款人家庭情况、公积金缴存情况及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普通住宅
对于普通住宅,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以下限额:
杭州市、宁波市:50万元
绍兴市、嘉兴市:40万元
温州市、湖州市、金华市、台州市、丽水市:30万元
二套房
对于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以下限额:
杭州市、宁波市:30万元
绍兴市、嘉兴市:20万元
温州市、湖州市、金华市、台州市、丽水市:15万元
其他类型住宅
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共有产权房等其他类型住宅,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以下限额:
杭州市、宁波市:30万元
绍兴市、嘉兴市:20万元
温州市、湖州市、金华市、台州市、丽水市:15万元
贷款上限调整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不同时期住房市场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因此,具体贷款额度还应以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提示
需要提醒的是,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人收入和还款能力
房屋首付比例
公积金缴存年限和余额
贷款期限
借款人可在贷款申请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了解最新的贷款政策和具体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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