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还商贷流程
在海南,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还商贷,具体流程如下:
1. 确认资格
职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海南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
拥有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已发放满1年
无拖欠公积金缴存或贷款还款记录
2. 提交申请
职工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
住房贷款合同复印件
还款计划复印件
最近6个月的公积金对账单
3. 审核审批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的资格和资料进行审核,一般需要5-10个工作日。
4. 划款还贷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每月从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中划款至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偿还商贷本金和利息。
5. 账户变动
职工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以偿还商贷时,需要职工自行补齐差额;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高于商贷月还款额时,多出的部分可继续存入公积金账户或用于提前还贷。
6. 解除抵押或变更抵押
商贷还清后,职工需到贷款银行办理抵押解除手续。若职工在公积金还商贷期间更换抵押房屋,需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变更抵押房屋的申请。
注意要点
使用公积金还商贷,每月还款额不能超过职工上月公积金月缴存额的70%;
公积金还商贷后,职工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低于最低缴存额;
公积金还商贷期间,职工离职或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变更,需及时办理续贷手续;
公积金还商贷政策会根据不同时期有所调整,职工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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