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范围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用途范围包括:
1. 购房:购买位于深圳市内的商品房、二手房或经济适用房。
2. 修建、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在深圳市内修建、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包括室内外装修、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
3. 偿还自有住房贷款:偿还购房贷款、翻建贷款或大修贷款。
4. 租房:用于支付在深圳市内租赁住房的租金。
5. 棚户区改造:用于支付参与深圳市棚户区改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条件
贷款申请人条件
1. 深圳户籍或在深圳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
2.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具有稳定收入来源,且能提供收入证明。
4. 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条件
1. 购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期限最长30年。
2. 修建、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工程预算总额的80%,贷款期限最长10年。
3. 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剩余贷款余额,贷款期限最长10年。
4. 租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每月支付的租金总额的12倍,贷款期限最长3年。
5. 棚户区改造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参与棚户区改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贷款期限最长10年。
贷款利率条件
深圳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5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和25年期等期限,具体利率水平根据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利率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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