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额贷款协会会员申请资格
深圳市小额贷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是由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或法人申请加入的社会团体。协会会员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组织、上市或拟上市公司金融业务部门、产权交易机构金融业务部门、担保机构、投资基金等。申请成为协会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小额贷款公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或深圳银保监局颁发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
2. 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拥有完整合规的法人治理文件和管理制度。
3.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财务违法行为,且年度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4. 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社会影响。
业务规模要求
1. 申请会员时,贷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2. 已经加入协会的会员,贷款余额连续两年低于人民币5亿元,协会可以取消其会员资格。
信用风险控制
1. 具有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模型,不良贷款率控制在行业平均水平以下。
2. 拥有专业的风控团队,具备良好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管理能力。
信息披露
1. 定期向协会提供财务报表、经营数据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2. 接受协会的监督检查,配合协会开展行业自查自纠和自律管理工作。
其他
1. 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协会活动。
2. 缴纳协会会费,按规定履行会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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