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认房认贷政策
深圳认房认贷政策是指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该政策规定了个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对拥有住房套数、负债情况、还贷能力等方面的认定标准。
认房认贷
根据深圳认房认贷政策,个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银行会认定其拥有的所有住房,包括已结清贷款的住房和未结清贷款的住房。同时,银行还会认定个人所有的住房贷款负债,包括已结清贷款的住房贷款和未结清贷款的住房贷款。
首套房认贷
对于首次购买住房的个人,属于首套房认贷。此时,银行只认定其拥有的住房一套,且未有住房贷款负债。因此,首套房认贷的条件相对宽松,首付比例低,贷款利率也较低。
二套房认贷
对于已拥有住房的个人,属于二套房认贷。此时,银行会认定其拥有的两套住房,并认定其已有的住房贷款负债。因此,二套房认贷的条件相对严格,首付比例高,贷款利率也较高。
注意事项
在申请深圳认房认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房屋性质:认房认贷所认定的住房包括住宅、公寓、别墅等所有类型的不动产。
产权情况:已取得产权证的住房和未取得产权证但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都将被认定为已拥有的住房。
贷款情况:个人名下所有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都将被认定为住房贷款负债。
首付比例:根据认房认贷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贷款利率:根据认房认贷政策,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或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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