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丽江市户籍或有丽江市稳定住所和工作的非户籍居民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正规稳定的收入来源,且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
已选购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
二、申请流程
1. 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人需向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如有)
收入证明、工作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
首付证明
2. 资料审核
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后,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会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 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4. 抵押登记
借款人将所购房屋抵押给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 发放贷款
公积金中心审核抵押登记资料无误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三、贷款利率及期限
首套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期限最长可达30年。
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利率基础上上浮10%,期限最长可达25年。
四、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每月偿还固定金额,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减少。
等额本金还款:每月偿还固定金额的本金,利息按剩余本金计算,每月还款额逐渐减少。
五、特别提示
借款人需保证所购房屋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借款人需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逾期将产生罚息。
借款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还款,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延长还款期限或调整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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