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解读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对菏泽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本文将详细解析菏泽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供广大购房者参考。
贷款对象
菏泽市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菏泽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菏泽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的职工,且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含六个月)。
贷款额度
菏泽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收入、还款能力和住房价值等因素确定。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家庭年收入的20倍,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
贷款利率
菏泽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执行相应的利率。具体利率如下:
10年(含)以下(首套房):2.75%
10年以上(首套房):3.25%
10年(含)以下(二套房):3.25%
10年以上(二套房):3.75%
贷款期限
菏泽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
公式解析
菏泽公积金贷款公式为:
H=D×R×(1-m)/1200×(1-r)^n
其中:
H:应还月供
D:贷款额度
R:贷款利率
m:公积金月缴存额
n:贷款期限(月)
举个例子
假设借款人家庭年收入为10万元,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240个月),首套房,且借款人每月缴存公积金为1000元。那么,根据公式计算,借款人的月供为:
H=600000×2.75%×(1-1000/1200)×(1-0.0275)^240
H=2778.57元
以上即为菏泽公积金贷款公式的最新政策解析。希望通过本文的讲解,能够帮助广大购房者更好地了解菏泽公积金贷款政策,顺利申请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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