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是职工利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九江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包括贷款条件、额度和利息详情。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4、申请贷款前,已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申请贷款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少于贷款额的10%;
6、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证明;
7、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
贷款额度
1、职工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家庭可贷额度;
2、职工家庭可贷额度由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家庭收入、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80%;
4、最低贷款额度不低于5万元。
利息详情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目前九江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如下:
1、一年期及以下贷款利率为2.75%;
2、一年期至五年期贷款利率为3.25%;
3、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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