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共犯认定的认定标准
贷款诈骗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造成损失的犯罪行为。对于共犯的认定,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共犯认定标准
在贷款诈骗罪中,除主犯外,还存在其他参与犯罪行为的人员,这些人员可能涉及不同的行为,但都对犯罪的实施起到了作用。共犯认定标准包括:
预谋或共同实施:参与犯罪分子在犯罪实施之前或实施过程中,明知主犯的行为构成犯罪并有意实施或者共同实施,或出资、提供贷款申请资料、参与伪造证明材料、帮助骗贷资金转移等行为。
帮助或协助: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明知主犯的行为构成犯罪并自觉为其提供帮助,如为骗贷人提供虚假材料、介绍贷款人、安排贷款手续等。
明知或应当明知:参与犯罪人明知或应当明知主犯的行为构成犯罪,且有实施帮助或协助行为,或放任他人利用自己所提供的便利或条件进行犯罪。
主从分类
根据参与犯罪行为的程度和作用,共犯可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是指犯罪的策划、组织、领导或者直接参与犯罪实施的人员;从犯是指参与犯罪实施但不是主犯的人员。
在贷款诈骗罪中,一般骗贷金额较大、参与犯罪作用突出的人员为主犯;骗贷金额较小、参与犯罪作用次要的人员为从犯。对于作用相似的人员,则根据对犯罪实施的影响程度确定主从关系。
责任认定
对于共犯的刑事责任认定,根据共犯罪的相关规定,一般按照其所参与的程度和作用,按主犯或者从犯处罚。
主犯对犯罪的实施起主要作用,应当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从犯对犯罪的实施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应当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具体量刑时,需根据共犯的具体行为、参与程度、犯罪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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