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数额追究标准详解
适用范围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贷款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认定
贷款诈骗罪的数额认定以“较大”为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刑法》第193条的规定如下:
五千元以上
贷款金额达到合同约定贷款期限利息三倍以上
造成损失超过贷款金额的10%
数额计算
贷款本金
贷款本金是指贷款机构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
利息
利息是指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的利息。
损失
损失是指因贷款诈骗行为给贷款机构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
以下情形属于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
通过伪造、变造财务会计报告、合同、发票、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贷款
使用虚假的资产证明或担保骗取贷款
骗取的贷款数额巨大
多次骗取贷款
造成重大损失
认定要点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意图不归还贷款。
客观方面:行为人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贷款,数额达到较大以上。
数额认定:根据贷款金额、利息和损失等因素综合确定。
情节严重:考虑伪造、变造文件、骗取金额、造成损失等情节。
法律责任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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