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贷款诉讼时效的起算条件
逾期贷款诉讼时效,是指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期限。对于逾期贷款纠纷,时效起算点一般有两种:
贷款本金到期日:当借款人在贷款本金到期日未偿还贷款时,债权人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贷款利息逾期日:当借款人在贷款利息逾期日未偿还利息时,债权人也能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诉讼时效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逾期贷款纠纷,诉讼时效的期限从时效起算点开始计算,连续计算至三年届满之日为止。
时效中止和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期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
债务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承认债务,但未明确表示放弃时效抗辩权的。
债权人向有权机关提出仲裁请求的,但尚未来得及申请仲裁的。
债务人在时效中止期间再次承认债务的,中止期间重新计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中断期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
债权人提起诉讼的。
债权人向有权机关提出仲裁请求的。
债务人向债权人提出书面承认债务的。
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以后,当事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不适用延长、中止和中断制度。
时效消灭的后果
逾期贷款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未在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其权利将丧失。债务人可以依据时效抗辩权主张免除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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