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死前借100万身后巨债谁来还?
何谓债务继承?
债务是法律上对他人负有的经济义务,在自然人死亡后,其债务是否继续存在的问题,称为债务继承问题。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承担清偿责任。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遗嘱人未留下有效遗嘱或遗嘱中没有对全部遗产进行处分的情况下的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继父或继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继承顺序将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来确定,同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继承权平等。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个人遗产的行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具有法律效力。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全部或部分遗产,也可以指定遗产的分配方式。但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债务清偿顺序
当继承人需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应当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清偿。清偿顺序如下:
1. 继承人首先使用被继承人的遗产清偿债务;
2. 遗产不足清偿债务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承担清偿责任;
3.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清偿或无力清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清偿,以此类推。
继承人放弃继承
如果继承人认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过大,不想承担清偿责任,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放弃继承应当在知道继承开始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不再享有继承权,也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案例分析
某男子在生前向他人借款100万元,后因意外身故,没有留下遗嘱。该男子有配偶和一名子女。根据法定继承规定,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男子遗产的比例相同。
如果男子的遗产价值超过100万元,配偶和子女需共同清偿100万元债务。如果遗产价值不到100万元,配偶和子女只需偿还遗产价值的相应比例。此外,如果配偶和子女放弃继承,则不需要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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