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500万否认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被告人往往以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试图逃避法律责任。但司法实践中,只要证据确凿,再有力的诡辩也难逃法律制裁。
证据确凿,罪责难逃
在借贷诈骗案件中,证据确凿往往包括以下方面:
借款人的虚假材料:如虚假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用于骗取贷款机构的信任。
借款人无偿还能力:借款人实际经济状况不足以偿还贷款,却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
借款人恶意转移资产:借款人在获贷后恶意转移或隐匿资产,逃避债务。
借款人拒不配合:借款人在司法程序中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证词,干扰司法公正。
相关证人的证言:其他证人证实借款人的欺诈行为,如贷款机构工作人员、担保人、财务顾问等。
诡辩难掩,法律制裁
被告人常见的诡辩理由有:
借款是合法借贷关系:被告人辩称其与贷款机构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只是因经济困难无法及时偿还贷款。
不知情或轻信他人:被告人辩称其并不知道贷款申请资料存在虚假,或是轻信了他人提供了虚假材料。
被逼无奈:被告人辩称其因遭受胁迫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被迫提供虚假材料或转移资产。
已被归还:被告人辩称其已经将借款归还给贷款机构,但没有保留相关凭证或证据。
然而,这些诡辩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往往难以成立。法院会综合考虑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力,做出公正的判决。在借贷诈骗案件中,只要证据确凿,即使被告人否认诈骗,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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