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亲戚借50万元借条
女子向亲戚借款50万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条,仅口头约定。后因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出借人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出借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故判决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出借人提供的证据仅有借款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中,借款人承认借款事实,但并未提及借款金额和还款期限;转账记录显示,出借人曾向借款人转账50万元,但用途不明确。因此,法院无法认定借款事实成立。
借条范本
借款人若向亲戚借款,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借条,并载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如有)等条款。借条应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在借条上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非诉讼程序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其他注意事项
借款时,应尽量选择与自己关系亲近且经济状况良好的人。出借人应妥善保管借条等证据。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避免产生逾期利息或其他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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