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难,催款更难?
在借贷过程中,借款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借贷前未充分了解借贷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借贷纠纷发生。借款人逾期不还款,债权人往往求助于催款公司进行追讨。然而,催款公司在催收过程中存在暴力催收、虚假宣传、侵犯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债权人和借款人造成困扰和伤害。
催收乱象亟待规范
催收乱象频发,债务人苦不堪言。催收公司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催收欠款。催收人员态度粗暴,骚扰家人朋友,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工作。个别催收人员甚至使用暴力手段逼债,侵犯债务人身体健康。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催收公司夸大催收能力,声称能快速追回欠款,欺骗债权人缴纳高额费用。但实际催收效果不佳,债权人不仅损失了钱财,还延误了追债时机。
维护自身权益,拒绝暴力催收
借款人:1. 借款前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条款。2. 按时还款,避免逾期。3. 如果遇到暴力催收,及时报警并向监管部门投诉。
债权人:1. 选择正规催收公司,签订明确的委托协议。2. 督促催收公司依法合规催收,避免侵犯债务人合法权益。3. 定期向催收公司索要催收进展报告,及时掌握催收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时返还借款,对逾期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利息。债权人在催告借款人还款后仍未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利息的,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利息约定。没有书面凭证,但债权人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借贷关系的存在。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以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催收高利贷或者其他非法债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