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逾期不还,法院判决无需偿还?
借款人借款后逾期不还的情况时常发生,而近期一则关于借款人借款后逾期五年,法院判决无需偿还的案件引发关注。那么,男子借10万5年不还,法院为何判决不予偿还呢?
案件概况
该案中,原告小李于2018年向被告小王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五年,年利率为12%。借款到期后,小王并未偿还借款。小李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王逾期不还借款,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不还款存在合理事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然而,本案中约定的年利率为12%,远高于同期贷款市场利率6.31%。法院认为,该利率过高,损害了小王的合法权益。
法院认定高利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本案中,约定年利率为12%,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为5.69%。因此,法院认定该借贷合同为高利贷,借款人小王无需偿还高出年利率36%的部分利息。
逾期利息免除
法院还认为,小王逾期不还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由于借款合同为高利贷,故逾期利息部分应免予支付。
综上, 男子借10万5年不还,法院判决不予偿还的主要原因在于:
借款合同属于高利贷,利息部分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无效。
逾期利息部分应免予支付。
借款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不还款存在合理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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