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拒不承认?证据取证技巧全攻略
借款借条是借贷双方关系的书面证明,在借款人拒绝承认欠款时,出借人需要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方式订立。
书面证据
借条
借条是最常见的书面证据,借条内容应包括借款人、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利率、还款时间等,最好有借款人签字盖章。
转账记录
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借款人已收到借款,但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例如借条或书面催告函。
收据
收据与借条类似,但仅证明收款事实,不包含借贷关系的约定。可以配合其他证据使用。
口头证据
证人证言
证人是借贷过程中的利害相关方,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证人出庭作证。
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可以记录借款人承认借款的对话或行为,但需要注意录音录像的合法性。
其他证据
催告函
出借人向借款人发出催告函,要求其偿还欠款。借款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回复或还款,可以作为证据。
诉讼记录
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勝诉,借款人拒不执行判决,可以作为证据。
取证技巧
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以下技巧:
及时取证:借贷发生后及时收集证据,以免证据灭失或被篡改。
保留原始证据:不应修改或复制原始证据,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多角度取证:从不同角度收集证据,相互佐证,提高证据效力。
合法合理:取证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侵犯他人物权。
保存证据:将证据妥善保管,防止被损坏或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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