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50万元起诉法院判决书证据材料清单
在借款50万元的情况下,若通过诉讼途径追回欠款,则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下列出起诉法院判决书的证据材料清单: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这是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包括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
借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借款人已实际收到借款的凭证,包括收款日期、金额、借款用途等信息。
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借款通过银行转账,则需要提供转账流水记录,包括转账日期、金额、收款人等信息。
催款函及回复
证明出借人已依法催讨欠款,并记录借款人对催款的回应情况。
微信、短信等电子证据
若双方有通过微信、短信等电子方式沟通借贷事宜,也应将相关聊天记录、截图等作为证据提交。
证人证言
若有第三方见证了借款过程或知晓借贷情况,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
其他补充证据
如借款人抵押或质押资产的合同、担保人的保证书等,可以作为补充证据提交。
注意:
证据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证据材料应分类整理,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起诉时,除上述证据外,还需提交起诉状、诉讼费缴纳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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