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诉讼流程详解
1.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
借款合同或欠条
支付凭证或其他证据材料
2. 向法院立案
根据被告住所,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提交起诉材料,缴纳诉讼费。
法院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立案。
3. 送达起诉状
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答辩。
4. 开庭审理
开庭前,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开庭审理。
法院根据双方陈述、证据材料,进行审理。
5. 举证质证
原告需举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金额、期限等。
被告可进行反驳,并提供证据。
6. 法庭调查
法院可以进行询问当事人、调取证据、勘验现场等调查活动。
7. 法庭辩论
双方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8. 法院判决
法院结合证据、法律规定和事实做出判决。
判决一般包括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判令还款等内容。
注意事项
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的时限一般为三年,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
保全措施:原告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仲裁条款:如果借款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则应先向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