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借款人追讨欠款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借贷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就负有向出借人偿还借款的义务。如果借款人拒不偿还,出借人有权依法追讨。
讨回欠款的步骤
1. 协商沟通
首先,出借人应尝试与借款人友好协商,促使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协商延长期限、分期偿还等方案。如果借款人态度积极,愿意还款,但因客观原因暂时无力还款,可以考虑达成延期还款协议。
2. 发出催款函/通知
如果协商无果,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发出催款函或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还款。催款函/通知的内容应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及逾期利息计算方式等。
3. 申请支付令
如果借款人在收到催款函/通知后仍未还款,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一种简易程序,法院会在审查相关材料后,在不经过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裁决借款人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对支付令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之诉,这时才进入正式诉讼程序。
4. 提起诉讼
如果借款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或出借人直接提起诉讼,法院会对借贷关系进行审查。出借人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催款函/通知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法院判决后,借款人应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判决
如果借款人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冻结财产、拍卖财产等措施,将执行款项交付给出借人。
其他注意事项
及时催收:拖得越久,催收难度越大,也可能导致借款人转移财产逃债。
保留证据:借贷合同、催款函、法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要妥善保存,作为证据使用。
寻找担保人:借款前,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找一个有偿还能力的人作为担保人。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讨债过程遇到困难,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或委托讨债公司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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