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00万就是不还?新规来了!
新规内容概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新增了针对恶意欠债人的规定。根据新规,对于借款金额较大、且经催收后仍拒不偿还的借款人,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限制高消费,如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禁止购买奢侈品等;
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冻结、扣划其银行存款和投资理财产品;
拍卖、变卖其名下房产、车辆等资产;
司法拘留,最长期限为15天。
适用范围
新规适用于以下情形:
借款金额10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数额较大的借款;
借款人经催收后仍拒不偿还,且无正当理由;
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明显迹象,例如隐匿财产、转移资产、虚构借贷关系等。
恶意欠债的认定标准
认定恶意欠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上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客观上实施了逃避债务的行为;
导致债权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新规的意义
新规的出台旨在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恶意欠债行为。它将对失信借款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借贷环境。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新规对于恶意欠债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法院在判定时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案情。此外,对于借款人确有困难,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法院也会依法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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