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准备
借款纠纷诉讼前,准备材料至关重要。
1. 借条或欠条
这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和借款金额最直接的证据。
2. 支付凭证
如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明借款人已履行还款义务。
3. 催要记录
如电话录音、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明已催促借款人还款,且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
4. 身份证明
需要提供原告、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取证方法
1. 公证
对借条或欠条进行公证,可以增强其证据效力。
2. 证人证言
如果有借贷过程的证人,可以向其取证,制作证人证言。
3. 银行流水
提供借款转账记录或借款人还款记录的银行流水,证明资金往来。
4. 电子证据
如聊天记录、邮件等,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立案流程
1. 管辖法院
根据借贷纠纷标的额,确定由基层法院或中级法院受理。
2. 提交材料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3. 缴纳诉讼费
按照诉讼标的额缴纳相应的诉讼费。
4. 审查立案
法院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补充材料或驳回起诉。
5. 开庭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双方当事人出庭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接受质证。
6. 裁判文书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裁定,并制作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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