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决执行程序
当法院判决确认借款方应偿还借款后,借款方拒绝执行判决时,债权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生效判决。
执行申请
债权方应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生效判决正本或副本
执行申请书
借款方财产线索
执行立案
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会立案执行并发出执行通知书给借款方,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
执行措施
如果借款方仍不履行判决,法院可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冻结债务人银行存款
查封、扣押债务人动产和不动产
限制债务人高消费
li>拘留债务人
执行异议
借款方对执行措施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由法院裁决是否停止执行。
终本裁定
执行异议裁决后,对该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上诉。执行异议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即成为终本裁定。
执行完毕
如果终本裁定维持原执行措施,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向债权方发放执行完毕证明书,并解除对借款方的执行措施。
执行难
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会遇到执行难的情况,比如借款人隐匿财产或逃避执行。此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追加执行措施,或申请法院对借款人进行调查、传唤、拘传等强制措施,以保障判决的执行。
注意事项
在借款5万法院判了不还如何执行生效判决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申请执行:法律规定生效判决自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提交准确的财产线索:债权人提供借款人财产线索越准确,法院执行的效率越高。
注意诉讼时效:如果借款人对执行申请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应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逾期未提出,法院会裁定驳回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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