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认房认贷规定
针对全国范围内的购房者,银保监会颁布了涉及认房认贷的规定,旨在规范购房贷款发放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认房
认房的目的是认定购房者拥有的房产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已结清购房贷款的房产算作一笔房贷;
未结清购房贷款的房产算作两笔房贷;
已结清商业贷款,且房产尚未注销抵押的,仍算作一笔房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方法与商业贷款相同。
认贷
认贷的目的是认定购房者的贷款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个人名下的所有未结清贷款,包括房贷、车贷、信用卡透支等,都算入认贷范围;
共同借贷或担保他人的贷款,也计入认贷范围内,即使没有实际还款责任;
li>已结清的贷款,如公积金贷款或商贷,只要尚未注销抵押,仍计入认贷范围;
已结清的车贷,若无其他抵押担保,不计入认贷范围。
贷款审批
在认房认贷的规定下,购房者贷款审批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首付比例:自有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产评估值或成交价的70%;
还款能力:购房者的还款能力,包括收入、负债、资产等因素,需达到一定的还款能力要求。
政策目标
全国范围认房认贷规定的主要目标包括:
抑制炒房和投机行为,稳定房地产市场;
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购房者权益;
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应根据全国范围认房认贷规定,准确申报个人房产和贷款情况,以避免影响贷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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