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现金的申请指南
公积金贷款现金,是指利用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的一种方式。该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贷款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在贷款申请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3.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和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职工家庭已还住房公积金的8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5-30年,具体期限由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确定。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由公积金中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确定,具体利率以公积金中心公布的为准。
贷款申请流程
1. 向贷款申请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贷款申请表;
2. 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
3. 提交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大修建房合同等;
4. 提交抵押物(一般为住房)的权属证明和评估报告;
5. 公积金中心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材料,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贷款审批决定;
6. 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7. 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的账户。
注意事项
1. 公积金贷款现金需要有抵押物,一般为自有住房;
2. 贷款资金只能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3. 借款人须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还款将产生滞纳金;
4.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擅自拆除;
5. 公积金贷款现金是一种福利性贷款,利率较低,借款人应珍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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