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适用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已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借款人及配偶均在借款城市工作,且工作满1年;
借款人已在借款城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或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借款人及配偶在借款城市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流程
咨询借款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是否符合异地贷款条件。
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借款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贷款额度批复。
申请人根据贷款额度批复选择贷款银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银行放款,公积金管理中心代扣还款。
所需材料
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的材料包括: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
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已婚者)
婚姻关系证明(已婚者)
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借款城市工作证明
借款城市居住证明
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担保人资料(如有)
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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