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续贷需知
在深圳,公积金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购房方式。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借款人,到期后需要办理续贷手续。以下是对深圳公积金贷款续贷的相关须知。
续贷条件
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续贷,借款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原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已结清。
借款人仍具有深圳户籍或具有深圳居住证满5年且仍在深圳稳定就业。
符合公积金贷款抵押房屋的转贷要求。
续贷程序
深圳公积金贷款续贷程序如下:
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续贷申请。
银行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审核,并评估抵押房屋的价值。
通过审核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续贷合同。
借款人将抵押房屋的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资料交由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续贷放款。
续贷期限和利率
公积金贷款续贷期限一般为10年、15年或20年,由借款人选择。续贷利率按照续贷当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一般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注意事项
办理公积金贷款续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续贷申请应在原贷款到期前三个月提出,以免影响续贷进度。
续贷时需要重新评估抵押房屋的价值,如果房屋价值下降,可能会影响续贷金额。
续贷后,借款人仍需要按时还款,否则会产生罚息和影响征信记录。
如果借款人在续贷期间发生失业、丧失还款能力等情况,可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减免利息等政策支持。
以上就是深圳公积金贷款续贷的相关须知。借款人在办理续贷前,应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续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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