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满足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而发放的一种贷款。职工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 具有兰州市常住户口或者兰州市居住证;
2. 在兰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3.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 征信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借款额度
已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且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贷款期限
个人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加上5年。
贷款利率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每月还款额固定,其中一部分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另一部分用于支付贷款利息。
贷款用途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所需材料
申请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或居住证;
公积金缴存证明;
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建房合同;
房产证或土地证;
其他相关材料(如征信报告、个人资产证明等)。
具体所需材料可咨询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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