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
在普通高校就读(经教育部批准开设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自主评审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研究生、已获得学位的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户籍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能查询到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或已获得学位的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
贷款条件
1.借款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抵押担保,或获得保险公司保证,或获得当地政府授信,或获得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
2.借款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借款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能力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额度
原则上,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每人每年12000元)。
贷款期限
1.本科生最长不超过8年,含在校不超过4年和毕业后最长可延至工作后第4年;
2.研究生最长不超过6年,含在校不超过3年和毕业后最长可延至工作后第3年;
3.成人第二学士学位最长不超过6年,含在校不超过3年和毕业后最长可延至工作后第3年。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调整,现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加1个百分点。
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3.按年等额本息还款;
4.按年等额本金还款。
5.借款人可选择在法定还款期内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还款期限
1.本科生最长不超过15年,含在校不超过8年和毕业后最长可延至工作后第7年;
2.研究生最长不超过10年,含在校不超过5年和毕业后最长可延至工作后第5年;
3.成人第二学士学位最长不超过10年,含在校不超过5年和毕业后最长可延至工作后第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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